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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2 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7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股 585,495,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
股份 585,350,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2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6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1、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85,350,978      0     0      0      144,400    0     585,350,978   144,4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9.98       0.02      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471,355      0      0      0      144,400    0      5,471,355    144,4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7.43        2.57     0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 220 万元。

           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85,350,978      0     0      0      144,400    0     585,350,978   144,4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9.98       0.02      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471,355      0      0      0      144,400    0      5,471,355    144,400    0
 比例(%)       100         0      0      0         100     0        97.43        2.57     0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 65 万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3
    2、律师姓名:刘苏毅、彭亚峰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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