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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5 月 17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毅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584,307,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583,958,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1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348,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每

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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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公司为昌乐兴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83,958,973     0     0     2,400     317,200   29,000   583,882,023   317,200   29,000
比例(%)       100          0     0     0.6885    90.9925   8.3190    99.9272      0.0543    0.005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532,030      0     0     2,400     317,200   29,000    5,534,430    317,200   29,000
比例(%)       100          0     0     0.6885    90.9925   8.3190     94.1129     5.3940    0.4931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昌乐兴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贷

    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向昌乐兴鸿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8 年期基准利率的贷款

    业务进行担保。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王伟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3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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