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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8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9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9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毅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585,636,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583,955,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1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1,68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每

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2
           2、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委拨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

    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

    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

    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

    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 158,884,995 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

    股票 420,994,628 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528,905      0     0     1,371,400    274,200      35,000   6,900,305   274,200   35,000
比例(%)      100          0     0      81.6018     16.3156      2.0826    95.71       3.80      0.4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 5%以上的股东)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5,528,905      0     0     1,371,400       274,200   35,000   6,900,305   274,200   35,000
比例(%)       100         0     0      81.6018        16.3156   2.0826    95.71       3.80      0.49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单位使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

    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拨付的委拨款,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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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孙平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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