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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公司 2018 年融资担保额度进行追加预

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追加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

金,发展壮大生产经营;对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的担保有助于发

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

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

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追加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温铁军____________________


胡   智 ___________________


Deng Feng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