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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关于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8-4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引导社会关注和共同参与公益慈善

事业,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精准扶贫社会责任,公司决

定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四川新希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地产”)共同捐赠 1,000 万元

人民币成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其中

由公司捐赠 300 万元,新希望集团捐赠 400 万元,新希望地产捐赠

300 万元。本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方关系

    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在基金会担任副理事长,董事刘永好、王航、

李建雄分别在基金会担任理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


                                  1
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在 4 名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3 名非关联董事,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

    基金会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号楼 2 楼

    原始基金数额:1,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会业务范围: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孤、赈灾救助等公益慈

善救助活动,具体范围是:1、扶持资助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2、帮

扶城乡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孤儿和残障人员;3、资助困难家庭学

子完成学业;4、为重特大疾病特困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帮扶;5、资助

因自然灾害造成贫困的困难家庭和特困人员(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准登

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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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系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 300 万元作为该基金会部分实缴注册资本金。

为了确保本基金会的发展和运营的可持续性,自基金会设立后持续合

作,每年度按照基金会运营情况确定捐赠资金金额,具体合作期限、

合作方式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致力于贫困地区的公益慈善事业,救助帮扶贫困群体,发起设立

基金会,是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的重

要工作,也是主动响应监管部门各项扶贫工作倡议的重要体现,有助

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同时,设立慈善基金会可进一步加

强公司慈善公益事业的规划和管理,更大限度地发挥慈善公益资源的

积极作用,更好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共同繁荣。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暨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3
    我们认为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是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有利于加强公司慈善公益

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在遵守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该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暨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设立公益基金会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一

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有利于加强公司慈善公益事业的规划和管理,有

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共同设立四川省绿领慈善公益基金会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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