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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9-04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授权方案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依法授予了公

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事宜的权利。2018 年 11 月 29 日,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2018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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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公司实施回购

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15,180,177

股(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102,623,251

股的 25%。

    截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44,779,278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21%,最高成交价为 7.87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7.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35,444,064.74 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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