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中材股份及天山建材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材股份及天山建材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上市公
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在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
书》(170162 号)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材股份”)及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天山建材”)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材股份的承诺函
“本公司自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6 年 9 月 29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公司监事王迎财的兄弟王迎喜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天山
股份之股票的情形。
王迎喜在上述期间买卖天山股份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买入股数 卖出股数 结余股数
2017.3.24 700 股
2017.3.28 700 股
王迎喜 0
2017.3.29 600 股
2017.3.30 600 股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认购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事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采取了
严格的保密措施,在此之前,本公司及相关信息知情人从未将本次认
购天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任何信息告知王迎喜,也未与其进行过
商讨。王迎喜最后一次卖出天山股份股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
其买卖天山股份股票的行为系其根据市场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做出
的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募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其减持天山股份之股票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天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减持天山股份之股票的计划,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天山股份之股票。
如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天山股份所有,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承诺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天山建材的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自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6 年 9 月 29 日)前六
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天山股份之股票的情形;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天山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天山股份之股票的计划,将不减持所持有
的天山股份之股票。如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天山股
份所有,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承诺期限届满
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