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7-08-01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7-037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10 月修订)的规定,新
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新疆天山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新疆天山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10 月
修订)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权限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章节 《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章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
董 事 会 行使下列职权:(八)股东 列职权:(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第 三 节 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 会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6、交易
董事会 行使决策权:6、同一交易对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象,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不 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且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0.5%以上,不超过 5%的关联交易。
5%以内的关联交易。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
章节
则》条款 则》条款
第四章股东 4.1 公 司 住 所 地 为 4.1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召开地。 的地点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
以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
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节 《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二章 2.3 董事会的职权: 2.3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 2.3.8.5 同一交易对象 2.3.8.5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组 成 及 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职责 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且占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5%以内的关联交易。 不超过 5%的关联交易。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对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上述事项决策金额累计达
事项决策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再
资产的 30%以后再发生的
发生的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
上述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