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 价 格 由 6.86 元 / 股 调 整 为 6.82 元 / 股 , 发 行 数 量 由 不 超 过
167,638,48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68,621,700 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
超过 115,000 万元(含 115,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6.86 元/股,发
行数量为不超过 167,638,483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为 不 超 过 167,638,483 股 ( 含
167,638,483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 880,101,2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
利 0.3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告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金
红利发放日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目前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如下:
1、对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由 6.86 元/股调整为 6.82 元/股,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6.86 元/股-0.036 元/股)÷
(1+0)≈6.82 元/股。
2、对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由不超过 167,638,483 股(含本数)
调整为不超过 168,621,700 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调整
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15,000
万元÷6.82 元/股≈168,621,700 股(含本数)。
除上述相应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