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5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董事赵新军、李建伦、彭建新、王鲁岩,独立董事边新俊、高
云飞、李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新军主持,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8 年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子
公司 2018 年授信及贷款额度(不包括委托贷款和财务公司贷款)。具
体明细如下:
(一)本公司申请授信及贷款情况
1、2018 年需要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期
借款单位 银行 金额 担保方式
限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6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4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 4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6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区分行 29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3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3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新疆分行 18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银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乌鲁木齐分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2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10000 一年 信用保证
小计 437,000
注:授信将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信托等债权融资类业务。
上述授信,将依据公司预算并考虑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
金波动情况,在满足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运转安全的情况下,2018
年度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任一时点)本公
司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不包含发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券类),即年内本
公司转贷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峰值控制在人民币 380,000 万元以内
(包含本数)。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授信
及贷款额度。
2、授权
同意公司办理上述预算范围内的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保理、信用证、信托等债权融资类业务时,授权经营层办理具
体相关事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
银行)及实际授信和贷款额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18 年为子公司借款及授信提供担
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 2018 年到期贷款及授信总额 220,000 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 220,000 万元担保额度内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的银行信贷资金提供担保时,可在 220,000 万元银行综合
授信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同时可对贷款机构和担保方式根据实
际情况适当调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30,000 万
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8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号)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赵新军、李建伦、彭建新、
王鲁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0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