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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8-03-23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需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在仔细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

础上,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边新俊、高云飞、李    薇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