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2019-10-11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
请破产清算的议案》,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和静天山”)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和静天山金特矿微粉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矿微粉公司”或“该公司”)多年亏损、资不抵债,同
意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和静天山金特矿微粉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刘新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查汗通沟路 18 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7686497006M
经营范围:矿渣微粉生产;销售:矿渣微粉、水泥、矿渣。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50.00 65%
2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50.00 35%
合 计 3,000.00 100%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矿微粉公司资产总额 2,715.25
万元,负债总额 6,227.1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29.34%。累计未分配利润
-6,728.84 万元,净资产-3,511.89 万元;2019 年 1-9 月累计亏损-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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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矿微粉公司向公司借款 5,584.20 万元,向
和静天山借款 32.04 万元。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1、股东破产重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2018)新 28 破申 1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
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9)新 28 民破 1 号】,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已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受理该案。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338,491,472.50 元,负债总额 2,950,225,776.48 元,所
有者权益-611,734,303.98 元。
2、资不抵债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矿微粉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11.89
万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3、无法偿还借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矿微粉公司未经审计的负债合计 6,227.14
万元,其中欠本公司应付款项 5,584.20 万元,欠和静天山应付款项 32.04
万元。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可以公平处理其债权债务,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4、大额亏损,扭亏无望
矿微粉公司近几年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且扭亏无望,期间虽采取多种
措施试图扭亏但收效甚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矿微粉公司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难以预估破产资产处置结果,
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债权的可回收金额,本次破产清算预计会对公司 2019
年的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和静天山对矿微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本公司
对矿微粉公司的债权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
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职工安置与资产处置。
矿微粉公司破产清算有利于阻止该公司继续经营出现更大的亏损,避
免本公司继续对扭亏无望的矿微粉公司投放过多资源,符合优胜劣汰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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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规律,不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
影响。
在法院裁定受理矿微粉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矿微粉公司将不再纳入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说明
鉴于本次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
时,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本公司将
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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