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9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8-05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
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5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号、2018-048 号)。本次
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
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7 日-2018 年 5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5 月 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 111
号公司办公楼 11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武建强 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648,883,5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8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37,946,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937,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1,40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052%。
                             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7,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937,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2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10%;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
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10%;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2%;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
98.5374%;
    反对 1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10%;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
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6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7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
配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
生、陈所坤先生已对本次利润分配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4%;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
限公司、史谊峰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
生、陈所坤先生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总表决情况:

                           9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预算报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
99.9743%;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8%;
    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国云铜(澳
大利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
限公司、史谊峰先生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
生、陈所坤先生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11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收购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云铜(澳大
利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07%;
    反 对 87,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7681%;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9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07%;
    反 对 87,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7681%;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18 年商
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12
过。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
生、陈所坤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开展 2018 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57,1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
    反 对 87,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135%;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 对 87,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7690%;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9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18

                              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尹晓冰先生、和国忠先
生、陈所坤先生已对本次续聘事务所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16,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
    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74%;
    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4%;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1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
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027,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1%;
    反对 8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9%;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4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952%;
    反对 8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55%;

                           15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9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股东回
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的《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8,734,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0%;
    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91%;
    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00 股),

                           16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1%。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云、李长皓。
   (三)结论性意见:根据以上事实及文件资料,本所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