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南铜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9-02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
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
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4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1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1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1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 111
号公司办公楼 11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田永忠 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19 人,代表股份
769,911,4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975%。其中: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通过现场投票的非关联股东 6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9,570,3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5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2,871,46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3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32,432,641

                             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91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9,561,18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2,871,46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34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
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25,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876%;
    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16,2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
    反 对 1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12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迪庆有色
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向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并提供
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

                               4
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云
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
责任公司向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23,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860%;
    反对 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4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414,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
    反 对 18,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云、李长皓。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
公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