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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4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7-01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马玉先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


                                   1
决权的股份141,39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2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364,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候选人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
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年度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2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弃权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0,9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1%;反对股数 398,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8%;弃权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1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18%;反
对股数 398,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19%;弃权股
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4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
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84,465,500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56,91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41,37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41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6.37%;
反对股数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6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6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7年3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张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


                                    6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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