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8-02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148,346,088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3.7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727,100 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弃权股数44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7%;弃权股 数44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2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8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9%;反对股数1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股数34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9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82%; 反对股数1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8%;弃权股 数346,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7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606,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606,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1%;弃权股 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 10.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 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84,465,500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3,2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 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84,465,500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3,2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弃权股数44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7%;弃权股 数44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宏先生、张泉先生、吴洪伟先生、王曰普先生、马 玉先先生、李宗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徐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张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吴洪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曰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王曰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马玉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马玉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李宗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李宗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俊智先生、张玉明先生、杨奇云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俊智先生、张玉明先生、杨奇 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俊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8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杨俊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张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奇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杨奇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建康先生、饶进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郑建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9 以上,郑建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饶进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饶进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3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吕丛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