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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8-02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9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148,346,088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3.7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727,100

                                   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弃权股数44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7%;弃权股
数44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2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8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9%;反对股数1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弃权股数34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9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82%;
反对股数1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8%;弃权股
数346,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7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反对股数606,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606,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21%;弃权股
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
    10.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
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84,465,500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3,2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股数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50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87%;弃权股
数9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
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84,465,500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3,2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弃权股数445,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9%;
反对股数1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17%;弃权股
数445,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4%。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宏先生、张泉先生、吴洪伟先生、王曰普先生、马
玉先先生、李宗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徐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张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吴洪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曰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王曰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马玉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马玉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李宗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李宗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俊智先生、张玉明先生、杨奇云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俊智先生、张玉明先生、杨奇
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俊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8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杨俊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张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奇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杨奇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建康先生、饶进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郑建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9
以上,郑建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饶进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47,7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7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61%。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饶进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3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吕丛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