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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广核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8-00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日期、
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618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剑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751,544,8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19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751,413,1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1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1,7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孙亦涛律师、黄友川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1:《关于为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
反对9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217%;反对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78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7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
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174%;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82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7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
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174%;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82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亦涛律师、黄友川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