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至 5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日期、 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5 月 4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618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剑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751,974,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1.23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751,413,1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18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561,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56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56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53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黄友川律师、王舒庭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1:《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55,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60%;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关于 2018 年度授信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40%;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77,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 反对4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248%;反对4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859%;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关于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 2017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9,360,77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038%;反对1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5333%;反对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6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 10:《关于确定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5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166%;反对5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83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1:《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77,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 反对4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0%;弃权7,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248%;反对4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859%;弃权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2: 关于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抵押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44,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5%; 反对5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10%;反对52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89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1,488,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4%; 反对48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63%;反对48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33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友川律师、王舒庭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