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7-07-12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7-05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即将完成,以增发后总股份
2,737,351,94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 8,485.79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2,737,351,947 股,与本
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基数一致,分配方案不做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37,351,94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9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1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1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公司分红派息前总股本为 2,737,351,947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保持不变。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二)
    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7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3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5层公司证券法律部
    2、咨询联系人:田菲,周剑军


                                     2
3、咨询电话:010—68364987
4、传真号码:010—6836498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