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电邮
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先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
情形。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9)。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
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涉及华联财务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事先发表了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2017 年上半年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
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
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要
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
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规
定进行的变更。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结果: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 2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