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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
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形成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
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
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
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