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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现金管理前提: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
       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流动
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等(以下简称“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并在上述
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华联股份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西藏
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
86,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999,998.86元。根据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17)第110ZC0081),截至2017年2月16日止,华联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认
缴股款人民币859,999,998.86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1                太原胜利购物中心                232,503,700.00

    2            青岛黄岛缤纷港购物中心              627,496,298.86

                     合计                            859,999,998.86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
办法于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山西华联购物中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联”)和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融兴达”)在建购物中心的后续建设及装修。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由标的
公司具体负责实施。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西华联和海融兴达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上市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3,250.37万元对山西华联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
62,749.63万元对海融兴达进行增资。前述增资已于2017年3月15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9,109,287.88元,其中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192,815,155.48元,累计补
充 流 动 资 金 0 万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金 额 为 623,321,454.70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620,890,710.98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430,743.72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及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募投项目将分期建设,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三)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其
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
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限期等内容;在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
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也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
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须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制定了各
类内控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
严格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积极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评估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同时,
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五、首期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公司首期在上述授权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较
高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4、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一级风险)
    5、预期年化收益率: 3.45%
    6、产品期限:139天
    7、认购金额:5.12亿元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
投资回报,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