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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北
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
断,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转让宁波中益合伙份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经认
真审阅,我们同意将公司转让宁波中益合伙份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本
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份额转让价格遵循公开
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3、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事项
以实现投资收益为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产品
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 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刘义新、吴剑、施青军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