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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高速:关于与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19-041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初步意向,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
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将涉及新的投
资领域,尚未进行项目备案,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
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
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 号)、《国
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8〕1826 号)等文件精神,依托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
验区(港)契机,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目标,经友好
协商,2019 年 9 月 18 日,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与文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在文昌市签署了《海南
滨海国际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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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文昌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晓桥
    地    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
    公司与文昌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合作原则和目标
    1、双方本着“立足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
则,开发文昌市潮滩湾片区,在国际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领域建立
全面深化合作关系。
    2、乙方充分发挥在投资、运营等方面的优势,保障和促进双方战
略合作的落实和深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把文昌
市作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地。
    3、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乙方参与各类投资建设项目;支持乙方参与相
关项目的策划和前期工作,并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4、甲方对乙方及所属企业在文昌市重大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
纳入市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在项目论证、项目备案、规划报建、土地供
应等方面依法依规开通绿色通道,并在项目用地、产业开发、税收等方
面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
    (二)合作内容和模式
    充分发挥乙方的综合优势,在文昌市潮滩湾片区,重点围绕以赛车
运动与汽车文化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休闲度假等相关产业(包括但不限
于海南国际赛车场、海洋牧场、海上运动及相关配套项目)进行投资运
营,推动文昌市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升级,打造海南文体旅游产业
标志性项目,建成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由于乙方的注册地不在甲方行政区域内,乙方应在项目正式合作协
议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在甲方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独资法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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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项目公司)作为乙方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乙方项目事宜。乙
方同意依法协调和督促项目公司严格履行本协议。
    (三)项目投资强度
    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应参照《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
(试行)》要求,并同意与甲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项目发展
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合作机制及协调机构
    为落实上述议定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高层会晤制度和定期
联系制度,负责贯彻本协议。
    1、建立高层定期互访制度,研究合作方向,确定合作领域,解决
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甲方明确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作为本协议协调机构。
双方协议执行机构加强沟通联络,提出合作方案,并按各自程序报批后
推动落实。
    (五)退出机制
    本协议签署生效 6 个月内,本项目如没有实质性进展,则本协议
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1、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在履行相关评审、审批、招标或采
购等程序后,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四、《协议》的审批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初步意向,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
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地方政府平台优势互补,围绕以赛
车运动与汽车文化为特色的体育旅游、休闲度假等相关产业建设展开深

                                 3
度合作,积极推进文体旅游从全局到纵深领域的拓展,后续项目的具体
实施将对公司的转型发展、盈利能力的增强以及公司在文体行业的市
场、品牌影响力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将涉及新的投资领
域,尚未进行项目备案,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协议》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将由双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
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及落实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案文件
    公司与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海南滨海国际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战
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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