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鼎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                    联系电话:010-85127540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芳                      联系电话:010-851278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6 日
                                               近期资本市场新政,主要包括并购重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会计监管风
                                               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主要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2006 年 5 月重大资产重组时,宁国中鼎股份有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日,承诺人严格履
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行承诺
2.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安徽中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分    日,承诺人严格履          不适用
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行承诺
3.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安徽中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分    日,承诺人严格履          不适用
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行承诺
4.2016 年 8 月,因股权激励事项公司承诺不为激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
                                                日,承诺人严格履          不适用
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行承诺
供担保
5.2018 年 2 月,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股份有限公司提议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
                                                  日,承诺已履行完        不适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
                                                  毕
承诺在审议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变更情况:中鼎股份保荐代表人由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何光行先生、马辉先生变更
                                           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
                                           证券”)的谢国敏先生、方芳女士。
                                           变更原因:2018 年 6 月中鼎股份聘请民生证
                                           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
                                           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
                                           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
                                           持续督导工作。民生证券委派谢国敏先生、
                                         方芳女士担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期内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
                                         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                       方 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