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 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 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 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 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起执行上述解释。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 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 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 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503,858,582.48 - 16,552,047.31 - 应收账款 2,591,280,841.04 - 769,913,635.9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095,139,423.52 - 786,465,683.21 应收利息 20,299,119.67 - 20,299,119.67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139,734,296.98 160,033,416.65 111,242,585.59 131,541,705.26 应付票据 272,608,984.81 - 60,426,041.47 - 应付账款 1,549,336,190.61 - 793,909,356.7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821,945,175.42 - 854,335,398.19 应付利息 5,498,329.40 - 465,257.49 - 应付股利 8,001,185.84 - 1,185.84 - 其他应付款 417,721,679.73 431,221,194.97 587,038,955.13 587,505,398.46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用 1,279,736,178.30 823,859,653.59 194,864,489.39 91,279,190.07 研发费用 - 455,876,524.71 - 103,585,299.3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稳健、谨慎 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董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和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