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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3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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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鼎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善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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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534,515,176.32              16,074,053,477.46                          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89,481,351.18               8,281,500,393.61                          6.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00,236,827.14                       -1.99%        8,182,362,049.99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54,866.37                     -58.70%          600,308,631.32              -42.8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7,195,486.25                     -60.87%          545,774,883.96              -44.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53,871,887.52               17.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58.62%                    0.49              -4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58.62%                    0.49              -43.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2.33%                  7.00%                -5.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64,684.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733,911.2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2,327,576.34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33,054.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535,946.9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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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10,685,348.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9,074.47

合计                                                                     54,533,747.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57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中鼎控股
(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68%                                     质押                 226,000,000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外法人                1.83%
限公司

首域投资管理
(英国)有限公
司-首域环球伞 境外法人                   1.69%
子基金:首域中
国增长基金

鹏华资产-平安
银行-四川信托
-四川信托-平 其他                       1.65%
安恒盈 1 号单一
资金信托

挪威中央银行-
                  境外法人                1.54%
自有资金

蔡倩              境内自然人              1.25%

安徽省铁路发展
                  国有法人                1.17%                                     质押                   7,170,000
基金股份有限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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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红
睿泽三年定期开 其他                        0.90%
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基金-北京
银行-中融国际
信托-中融-融 其他                        0.83%
琨 89 号单一资金
信托

韩国银行-自有
                   境外法人                0.67%
资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569,926,577 人民币普通股           569,926,577
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2,352,419 人民币普通股            22,352,419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首域环球伞子基金:首域中国增长                                         20,623,765 人民币普通股            20,623,765
基金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四川信托
-四川信托-平安恒盈 1 号单一资                                        20,202,531 人民币普通股            20,202,531
金信托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8,774,626 人民币普通股            18,774,626

蔡倩                                                                   15,248,635 人民币普通股            15,248,635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
                                                                       14,341,268 人民币普通股            14,341,268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
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11,031,370 人民币普通股            11,031,37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基金-北京银行-中融国际
信托-中融-融琨 89 号单一资金                                         10,126,582 人民币普通股            10,126,582
信托

韩国银行-自有资金                                                        8,183,658 人民币普通股           8,183,65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说明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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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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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56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35%,最高成交价
为11.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0,752.4元(含交易费用)。
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9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5%,最高成交价为9.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564,584.82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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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2006 年 5 月,
                                                         在本公司实
                                                         施重大资产
                                                         置换过程中,
                                                         为避免同业
                                                         竞争,宁国中
                                                         鼎股份有限
                                                         公司(已更名
                                                         为安徽中鼎
                                                         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中鼎集团")
                                                         承诺:"对于资
                                                         产重组后上
                                                         市公司进行
                                                         生产开发的
                                                         产品、经营的
                                                         业务以及研
                                 安徽中鼎控
                                                         究的新产品、 2006 年 05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集团)股 资产重组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新技术,中鼎 01 日
                                 份有限公司
                                                         集团保证将
                                                         来不生产、不
                                                         开发、不经
                                                         营;亦不间接
                                                         经营、参与投
                                                         资与上市公
                                                         司业务、新产
                                                         品、新技术有
                                                         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的企
                                                         业、新产品、
                                                         新技术;保证
                                                         中鼎集团及
                                                         中鼎集团的
                                                         全资和控股
                                                         子公司(上市
                                                         公司及其全
                                                         资和控股子
                                                         公司除外)将



                                                                                                              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不会在中国
                                                             境内外任何
                                                             国家和地区、
                                                             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
                                                             从事和经营
                                                             与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中鼎集团
                                                             在以后的经
                                                             营或投资项
                                                             目安排上,将
                                                             避免与上市
                                                             公司同业竞
                                                             争的业务;中
                                                             鼎集团同时
                                                             保证不利用
                                                             其股东的地
                                                             位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它
                                                             股东的正当
                                                             权益。并且中
                                                             鼎集团将促
                                                             使中鼎集团
                                                             全资拥有或
                                                             其拥有 50%
                                                             股权以上或
                                                             相对控股的
                                                             下属子公司
                                                             遵守上述承
                                                             诺。"

                                 安徽中鼎控
                                                                                                       截至公告之
                                 股(集团)股                关于避免同
                                                非公开发行                  2015 年 05 月              日,承诺人严
                                 份有限公司                  业竞争的承                     长期有效
                                                股份                        28 日                      格履行了上
                                 和实际控制                  诺
                                                                                                       述承诺。
                                 人夏鼎湖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安徽中鼎控
                                                                                                       截至公告之
                                 股(集团)股                关于规范关
                                                非公开发行                  2015 年 05 月              日,承诺人严
                                 份有限公司                  联交易的承                     长期有效
                                                股份                        28 日                      格履行了上
                                 和实际控制                  诺
                                                                                                       述承诺。
                                 人夏鼎湖



                                                                                                                      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70,000               70,000                      0

券商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70,000               70,000                      0

合计                                                        140,000              140,0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