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 关规定,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签名: 汪志敏 石红艳 江越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