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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 尔 胜: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11-1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
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
作人员进行问讯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及其子公司根据项
目运营、资金周转的需要,现拟增加拆入资金的关联方中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摩山保理及其子公司 2018 年度向关联方设立的基金产品或资管计划累计拆入资
金总额保持不变,依然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上述拆入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运
营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及摩山保理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
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3、上述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联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调整 2018 年度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程龙生                   周 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明辉                     钟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