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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 尔 胜: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7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2、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6,145,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11%;其中中小股东 10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96,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5%。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81,049,24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4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 5,095,78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3%。

    (三)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提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6,138,6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26%;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90,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4%;反对 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