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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 尔 胜: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保障了公
司财务规范运行,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审议的主要事项如
下:

    1、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得到有
效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
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
制定的各项任务。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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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监
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2018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遵循了市场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
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尽的
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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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执行,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以上规定的
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市场原则签
订了协议,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交易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无内幕交易行为。

    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7、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监事会将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开展监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使其
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
报告,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
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五)重点关注公司重大投资、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防范企
业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六)增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
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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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客观、公正、严谨的工作态
度,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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