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尔 胜: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04-2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券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
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
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和真实的,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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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方宇 朱维军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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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君 黄晓娟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