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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 尔 胜: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9-08-0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
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讯的基础上,基于我们
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标的债权过户和收款安排的合理性、权益保护具体措施的可行性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债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是公司为保持公司稳定、降低经营
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权衡考虑,是基于公司现状尽可能
争取到的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

    前述债权过户和收款安排符合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可以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权益保护具体措施
可行。

    二、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和相关履约保障措施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对方汇金创展作为本次债权受让主体,为中植集团关联
方,中植集团及其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债权转让后款项收回有更好保障。
此外,债权交易款项采取分期付款的安排,分 3 期支付,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结清全部交易款项,为汇金创展准备资金预留了时间。

    综上,本次交易对方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债权转让后款项收回有更好保障。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程龙生                   周 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明辉                    钟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