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凌国际: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18年1月)2018-01-0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
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者
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范围, 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的原材料、 产成
品、远洋运输、汇率、利率等经营行为的相关方面。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对衍生品投资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是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机构。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连续 12 个月内拟交易金额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40%,且连续 12 个月内交易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利润 50%的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衍生品交易。

     如果公司净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增减变动幅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0%),上述权限授权应提交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2、超过第 1 条范围的衍生品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构成关联交易的衍生品投资应当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提交董事会、

                                            1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后并予以公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
 度执行。

      4、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衍生品交易,公司管理层应当就衍生品交易
 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5、对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衍生品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专项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在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前,公司应当自行或者聘请咨询机构对其拟从事的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可行性及衍生品风险管理措施出具专项分析报告并提出分析结论。

      6、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还应当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风
 险控制情况。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
 年度衍生品交易计划,负责具体的公司衍生品交易决策及执行。衍生品交易决策
 委员会任命专职的风险管理员,负责日常的衍生品交易实时监控及风险评估。

      第七条     公司的衍生品交易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总经理
                                                                总经理

   财务中心                                总经理
                                     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        财务部



风险管理员          信息管理员         衍生品交易部门            常年顾问




                            交易员           结算员         档案管理员




                                         2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八条     职责划分: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的衍生品投资。

      2、公司董事会: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批准交易种类和金额。

      3、公司战略委员会: 审议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风险控制。

      4、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 决定具体的操作方案。

      5、衍生品交易部门: 执行决策委员会的日常操作方案。

      6、风险管理员:负责对日常的衍生品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及风险评估。

      7、信息管理员:负责衍生品交易操作网络安全的维护管理。


                                第三节        授权制度

     第九条     公司对衍生品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第十条     与代理机构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
审核,并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 交易授权、交易实施和交易资金调拨应保持相互独立。交易权与
资金调拨权分离。


                               第四节    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须每年提交当年度衍生品交易计划
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的衍生品交易计划中应列明以下内容:

     1、交易所;

     2、代理机构;

     3、交易品种;

     4、投入资金;


                                          3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5、风险分析。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定期对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节   交易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应制订严格的交易管理程序,包括交易、
结算、审核等。

     第十六条     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应制订系统的交易风险控制体系。

     第十七条     交易员向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实时报告交易情况。


                               第六节   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实行衍生品业务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

     2、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影响到衍生品业务过程的正常进行时,交易员
应立即报告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

     第十九条 风险处理程序:

     1、衍生品交易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充分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
取的对策;

     2、明确衍生品交易和风险限额,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3、明确相关人员执行公司风险处理的决定。

     第二十条 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1、当发生属经纪公司或交易所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经纪公司或交
易所,并由经纪公司或交易所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经纪公司或交
易所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2、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须履行公司报告制度,再由交易

                                         4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员采取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
的损失。


                                   第七节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衍生品
交易计划、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衍生品交易有关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交易员应对自己的交易密码保密, 并定期更改密码。


                               第八节 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

       第二十四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按照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




                                 第九节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按财务制度要求年限保
存。

     第二十七条      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按财务制度要
求年限保存。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代理机构的资信评估文件按财务制度要求年限保存。


                                     第十节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
行,如果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有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5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