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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9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徐德伟先生、刘冰燕女士、苏学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人员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徐悦认为:

    我们认为徐德伟先生、刘冰燕女士、苏学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对徐德伟先生、刘冰燕女士、苏学军先生的聘任,符合公
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
徐德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冰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信息宣传管
理工作),苏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我们
同意聘任徐德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冰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信
息宣传管理工作),苏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国常认为: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新股东
身份暂不明确,暂不宜推荐人员进公司管理层;

    2、公司消除 ST 正处于关键时期,原财务总监熟悉情况,新财务总监不熟悉
情况,现在更换对公司不利;

    3、虽公司提名委员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仍有一名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持反对意见。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徐悦
                                             2019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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