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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7-15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 1 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6:10
    5、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 4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74 人 , 代 表 股 份
2,455,440,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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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3 人,代表股份 2,450,399,2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1 人,
代表股份数为 5,041,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股
份为 37,844,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一:《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 2,453,439,602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2,000,696 股,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议案二:《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453,440,352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999,946 股,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453,438,502 股,反对票 750 股,弃权票 2,001,046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四:《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 2,453,437,002 股,反对票 2250 股,弃权票 2,001,046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五:《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 2,453,440,352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999,946 股,同意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845,0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999,946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 2,453,210,641 股,反对票 2,350 股,弃权票 2,227,307 股,同意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七:《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 35,844,272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2,000,696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844,2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0,696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

                                   3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何科、刘松涛、胡运功、李向

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小满   靳明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四月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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