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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7-3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折合不超过 30,000 万美

元的额度内,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业

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

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是: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存在

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

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外汇交

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
同,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期货、期权、

掉期、互换等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

衍生产品,主要包括外汇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业务。该等外

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对手、交易期限和业务金额

    1、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期限:公司以正常的业务背景为依托,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

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

合同,一般不超过一年,交割期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

    3、业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

折合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美元。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

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

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
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

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

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

律风险。

   五、公司预计占用的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

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

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

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

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

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

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
况。

    5、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

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且公司制定了

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以及风险处理程

序;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亦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可以合

理预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

的外汇风险,能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河

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

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