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六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12-27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
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1、经查阅游牧先生的个人履历,该人员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限制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调整游牧先生职务。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尹效华
杨东升
赵虎林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