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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8-1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 1 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15 日-2018 年 4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203 人 , 代 表 股 份

2,617,588,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6 人,代表股份 2,425,268,44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77 人,

代表股份数为 192,320,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 194 人,代表股

份为 199,872,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617,586,4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 2,617,586,4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

                                         2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三:《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2,617,586,4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四:《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 2,617,586,4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五:《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 2,617,587,2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870,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1,3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 2,616,570,095 股,反对票 1,017,7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
    议案七:《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 199,870,112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9,870,112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1,3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刘松涛、胡运

功、李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八:《关于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 125,284,837 股,反对票 33,870,588 股,弃权票 40,716,787 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284,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8%,反对 33,870,58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5%,弃权

40,716,7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刘松涛、胡运

功、李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 2,617,586,495 股,反对票 1,300 股,弃权票 800 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小满   靳明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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