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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赵虎林)2019-03-1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我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任期届满。
    在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 2018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 1-8 月份,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
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我认真参与各项
议案的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独立、审慎、客
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 1-8 月份,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我均参
加了全部 6 次董事会议,列席 1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1-8 月份,我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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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拟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标准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河
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关于上海双汇设立子公司及对上海双汇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漯河双汇商业连锁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发表
了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
见;
   5、2018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上,发表了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河南
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我利用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积
极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平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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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分别被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8 月,我依据各委员会实施细则或议事
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参加了各委
员会举行的会议,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
考核结果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任期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治理结构与经
营管理的监督、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
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平时通过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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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自己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动态,熟
悉规范治理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在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深化了对上市公司如何维护股东利益的认识,加深了对独立董事
职责的理解,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促使自己进一步提高规范治理的意
识,更加勤勉、尽职尽责地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公司 2018 年 1-8 月份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公司 2018 年 1-8 月份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3、公司 2018 年 1-8 月份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4、公司 2018 年 1-8 月份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独立
财务顾问意见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 1-8 月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   赵虎林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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