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9-28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6)。
2、自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2018 年 末 公 司 总 股 本
3,299,558,2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5.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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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9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5.500000 元,权
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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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3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055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霄
咨询电话: 0395-2676530 传真电话: 0395-269325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
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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