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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6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

准《关于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2017 年第一

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林先生、王义栋先生对此

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7 年 7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鞍钢

集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2017 年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

同书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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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关联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该项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且对本公司股东

而言是按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

   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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