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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

对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材料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

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我们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3、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独立董事:吴大军

                                                        马卫国

                                                        罗玉成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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