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
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
《关于向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汽车钢”)提供
财务资助借款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9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鞍钢广州
汽车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
1、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正、
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本次财务资助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且对公司及公司
股东而言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3、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4、广州汽车钢是公司下属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其 50%股份。
广州汽车钢目前处于运营初期,运营资金紧张。向广州汽车钢提供财
务资助借款,可暂时补充该公司生产运营资金,对该公司的未来发展
有积极的作用,也有利于公司未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5、广州汽车钢资产质量优良,行业前景广阔,经营状况良好,
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极强的偿债能力,整体风险可控。同时,此次财
务资助是由广州汽车钢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为该公司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借款,因此降低了财务资助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