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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7-10-3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车成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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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88,235                   88,069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710                   44,882                           6.30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449                 37.41                  60,506                 4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2                115.95                 3,285                  23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478               123.26                  3,311                  253.36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90                      -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2                114.89                 0.454                  236.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2                114.89                 0.454                  236.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上升 1.57 个百分点            7.08            上升 4.85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

减:所得税影响额                                                                                         9

合计                                                                                                    -2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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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9351 户,其中 H 股 536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
                                                                  持股
                                                                                                 限售条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   股份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7.29      4,86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6      1,074,909,476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          -           -

                                                   境内非国有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37         26,668,002        -          -           -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36         25,745,471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其他                0.35         25,454,7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0.25         18,113,301        -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境外法人            0.19         13,650,600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17         12,148,525        -          -           -


富兰克林华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其他                    0.15         11,087,202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868,547,330       人民币普通股           4,86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074,909,476 境外上市外资股               1,074,909,47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575,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75,900



                                                                                                                                 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668,002    人民币普通股       26,668,00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745,471    人民币普通股       25,745,471


阿布达比投资局                                                    25,454,7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54,7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8,113,301    人民币普通股       18,113,301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13,65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50,6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148,525    人民币普通股       12,148,525


富兰克林华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11,087,202    人民币普通股       11,087,202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
                                                 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公司 A 股股东帐户中不含信用帐户的总户数为 108815 户;含信用帐户的总户数为 112651 户。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84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上升、销量增加影响。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143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燃料价格上升、销量增加影响。
     3、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6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入税金及附加核算,导致税金及附加增加,但对公司整体利润无影响。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6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人民币231百万
元,二是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人民币66百万元影响。
     5、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适时
抓住钢铁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全力增收创效,经营业绩大幅提升。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强化营销工作,加大品种结构调整
力度,努力提高钢材综合售价水平;强化市场预判,避峰就谷,择机采购,系统优化用料结构,努力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在
企业内部全面推行市场化运营和系统降本等创新举措,激发内生动力,深挖内部降本增效潜力,努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使
公司效益得到显著提升。
     6、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6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未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
     7、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02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核销原燃料预付款影响。
     8、工程物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物资到货未领用影响。
     9、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78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解付额增加影响。
     10、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7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钢材市场回暖,客户预交款增加影响。
     11、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7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影响。
     12、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3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中期票据利息影响。
     13、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91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借入长期借款影响。
     14、应付债券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96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偿还中期票据本金影响。
     15、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3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安全生产费额度增加影响。
     16、未分配利润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800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285百万元,二
是分配现金股利减少人民币485百万元影响。
     17、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认购的湖南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
值变动影响。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1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支付的
现金增加人民币424百万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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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对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山钢铁或鞍山
                         钢铁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
                         的权利。
                         (4)如鞍山钢铁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公司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要求时,鞍山钢铁将出让
                         鞍山钢铁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
                         下给予你公司优先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5)如果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构
                         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鞍
          鞍             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
  资
          山             的程序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产
          钢        同   (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同等投资资格的前提
  重                                                                                                      未
          铁        业   下,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应先通知你公司。                              长
  组                                                                                                      违
          集        竞   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需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给 2007 年 05   期
  时                                                                                                      反
          团        争   你公司。如你公司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 月 20 日     有
  所                     控股公司才有权进行投资。                                                         承
          有        承                                                                             效
  作                     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仍需                     诺
          限        诺
  承                     将新业务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你
          公
  诺                     公司。
          司
                         (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或继续从事与你
                         公司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你公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
                         的业务。
                         鞍山钢铁所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家规定对承诺的
                         内容做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项鞍山钢铁有权从事。
                         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
                         (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你公司的股票因任
                         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已投产的钢铁主
                         业生产项目,因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
                         竞争关系的一切承诺,如有与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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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是否
            是
按时
履行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入权益的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投 会计计 期初账面                              期末账面          会计核算          资金
                                                                        累计公允价
     品种         代码          简称     资成本 量模式         价值                            价值              科目            来源
                                                                              值变动

 境内外股                       株冶              公允价                                                                         自有
                 600961                    81                    52             7               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票                       集团              值计量                                                                         资金

                 合计                      81       --           52             7               46                --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投资 报告
                                         衍生品                                                报告     报告
                         是否 衍生品                                                   期初                     期末 金额占公 期实
 衍生品投资 关联                         投资初                                                期内     期内
                         关联     投资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投资                     投资 司报告期 际损
 操作方名称 关系                         始投资                                                购入     售出
                         交易     类型                                                 金额                     金额 末净资产 益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额

                                  期货            2015 年 4 月
  鞍钢股份        无      否                1                            --            185     1612     1663    213       0.44     29
                                  套保               29 日

                 合计                       1            --              --            185     1612     1663    213       0.44     29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
                                         2017 年 03 月 28 日
期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市场风险,持仓品种为钢铁产业相关品种,与公司现货经营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定期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但对市场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
                                 期现货对冲后,风险可控;
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2、持仓品种流动性充裕,无流动性风险;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3、期货交易所对持仓品种进行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较小;
风险、法律风险等)
                                 4、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持仓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批准。公司已对相关
                                 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按国家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镍、铜主力期货合约结算价;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焦煤期货合约结算价;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结算价。2017 年 1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 月 3 日结算价:螺纹 2914 元/吨、热轧 3353 元/吨、镍 86410 元/吨、铜 46040 元/吨,
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 铁矿 550.5 元/吨、焦煤 1159 元/吨、动力煤 495.5 元/吨;2017 年 9 月 29 日结算价:
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螺纹 3603 元/吨、热轧 3883 元/吨、镍 84470 元/吨、铜 51250 元/吨、铁矿 452 元/吨、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焦煤 1125 元/吨、动力煤 625.5 元/吨。公允价值变动:螺纹+689 元/吨、热轧+530
                                 元/吨、镍-1940 元/吨、铜+5210 元/吨、铁矿-98.5 元/吨、焦煤-34 元/吨、动力煤+130
                                 元/吨。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
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
                                 用 ;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7 年 07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7 年 07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7 年 08 月 31 日          其他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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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7 年 09 月 05 日          其他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7 年 09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