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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3 月 4 日-2018 年 3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5 日 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3 月 4 日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 108 号鞍钢东山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义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1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2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4,710,209,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5.10%;其中内资股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4,286,008,83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9.24%;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的

股份总数为 424,200,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0,461,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7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金杜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其中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有                会议有
                                     议有表决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
   议案名称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结果
                                     持表决权                   持表决                持表决
                                     的百分比                   权的百                权的百
                                                                分比                  分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批
准李忠武先生辞
                   4,708,949,518     99.973%         0           0%      1,260,000    0.027%   通过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2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有                 会议有
                                     议有表决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
   议案名称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结果
                                     持表决权                   持表决                 持表决
                                     的百分比                   权的百                 权的百
                                                                分比                   分比
议案二、《关于批
准张景凡先生辞
                   4,708,949,518     99.973%         0           0%      1,260,000     0.027%   通过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
举李镇先生、马连
勇先生、谢俊勇先
                        -               -            -            -         -            -       -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3.01 选举李镇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     4,707,582,785     99.944%    2,499,037       0.053%   127,696       0.003%   当选
董事会执行董事
3.02 选举马连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707,582,785     99.944%    2,499,037       0.053%   127,696       0.003%   当选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3.03 选举谢俊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707,582,788     99.944%    2,499,037       0.053%   127,693       0.003%   当选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其中:内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批
准李忠武先生辞
                   4,286,008,839     90.994%         0           0%         0           0%       -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批
准张景凡先生辞
                   4,286,008,839     90.994%         0           0%         0           0%       -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
举李镇先生、马连
勇先生、谢俊勇先
                        -               -            -            -         -            -       -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3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有                 会议有
                                     议有表决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
   议案名称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结果
                                     持表决权                   持表决                 持表决
                                     的百分比                   权的百                 权的百
                                                                分比                   分比
3.01 选举李镇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     4,285,881,143     90.991%         0           0%      127,696       0.003%    -
董事会执行董事
3.02 选举马连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285,881,143     90.991%         0           0%      127,696       0.003%    -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3.03 选举谢俊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285,881,146     90.991%         0           0%      127,693       0.003%    -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其中:外资股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批
准李忠武先生辞
                   422,940,679        8.979%         0           0%      1,260,000     0.027%    -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批
准张景凡先生辞
                   422,940,679        8.979%         0           0%      1,260,000     0.027%    -
去公司执行董事
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
举李镇先生、马连
勇先生、谢俊勇先
                        -               -            -            -         -            -       -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
的议案》
3.01 选举李镇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     421,701,642        8.953%    2,499,037       0.053%      0           0%       -
董事会执行董事
3.02 选举马连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21,701,642        8.953%    2,499,037       0.053%      0           0%       -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4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有               会议有
                                   议有表决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
   议案名称
                     股数          权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股数        股东所   结果
                                   持表决权                 持表决               持表决
                                   的百分比                 权的百               权的百
                                                            分比                 分比
3.03 选举谢俊勇
先生为公司第七
                  421,701,642       8.953%    2,499,037     0.053%    0           0%       -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或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和孙勇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