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
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
案》。独立非执行董事罗玉成先生因是信永中和合伙人,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
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满 5 年,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下
一年度需更换审计师。公司已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瑞华并进
行了友好沟通,瑞华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均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瑞华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与瑞华之间就有关建议更换审计师事宜无意见分歧或未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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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
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审查,公司认为信永中和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
具有丰富的大型央企审计经验和丰富的香港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具备
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
建议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任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
定其酬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
已延续近 30 年历史。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国内设有 23 家境
内分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设有 9 家境外成员
所。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
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截止目前,信永中和拥有境内外从业人员 6,000 余人,全国及省部级
领军人才 42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1,300 余人、境外执业资格人员逾
200 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名,近年来,信永中和在全国本
土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均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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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税务师事
务所 AAAA 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执业资格,
2010 年成为财政部、证监会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12 家
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
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
审计服务满 5 年,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下一年度需更换审计师。
公司新聘年度审计师的理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且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大型央企审计经验和
丰富的香港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
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
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意见
瑞华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出具了书面确认函,表示对公
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并确认,瑞华与公司不存在重要意
见不一致的情况;且不存在需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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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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