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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5-03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

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

案》。独立非执行董事罗玉成先生因是信永中和合伙人,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

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满 5 年,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下

一年度需更换审计师。公司已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瑞华并进

行了友好沟通,瑞华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均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瑞华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与瑞华之间就有关建议更换审计师事宜无意见分歧或未解决的



                                  1
事宜。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

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审查,公司认为信永中和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

具有丰富的大型央企审计经验和丰富的香港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具备

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

   建议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任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

定其酬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

已延续近 30 年历史。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国内设有 23 家境

内分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设有 9 家境外成员

所。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

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截止目前,信永中和拥有境内外从业人员 6,000 余人,全国及省部级

领军人才 42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1,300 余人、境外执业资格人员逾

200 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名,近年来,信永中和在全国本

土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中均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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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永中和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工程造价甲级、税务师事

务所 AAAA 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执业资格,

2010 年成为财政部、证监会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12 家

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

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年度

审计服务满 5 年,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下一年度需更换审计师。

公司新聘年度审计师的理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且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大型央企审计经验和

丰富的香港资本市场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

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

    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意见

   瑞华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出具了书面确认函,表示对公

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并确认,瑞华与公司不存在重要意

见不一致的情况;且不存在需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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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本次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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