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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8-08-2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A 股)000898 ;(H 股)00347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马卫国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吴大军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A 股:000898
     股票简称            鞍钢股份                                              股票代码
                                                                                              H 股:003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席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马连勇                           陈   淳                         靳毅民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8 号金
     办公地址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钟汇中心 18 楼
                                0412-6734878                                                      0412-8417273
      电      话                                                 00852-3912 0863
                                0412-6722156                                                      0412-6751100

      传      真                0412-6727772                     00852-3912 0801                  0412-6727772


     电子信箱                 mly@ansteel.com.cn         jessica.chen@swcsgroup.com           ansteel@ansteel.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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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6,882        39,057              39,063                            2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9            1,823               1,823                         9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517            1,834               1,834                         91.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7             610                 611                         212.1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484            0.252               0.252                         92.06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481            0.252               0.252                         9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9             3.98                3.98            上升 2.81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92,686        89,204              89,225                             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653        49,973              49,983                             3.3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统称“解释第 9-12 号”)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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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192 户,其中 H 股 492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份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31   4,21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7   1,075,693,81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98    65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45    322,069,39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0.36     25,870,600
梁耀辉                             境内自然人                  0.14     10,440,000               冻结        10,440,000
#廖强                              境内自然人                  0.14     10,149,087
陈丰喜                             境内自然人                  0.14      9,950,000
DEUTSCHE BANK
                                   境外法人                    0.13      9,259,703
AKTIENGESELLSCHAFT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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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上半年,公司紧紧抓住效率、质量、变革三个关键要素,通过提升产量规模、持续优化
产品结构、加速科技创新步伐和深入推进系统降成本等措施,使公司经营业绩得到了大幅提
升。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6,882 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02%;利润总额
人民币 4,659 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499
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1.94%;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0.484 元/股,比上年同期增加 92.0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统称“解释第 9-12 号”)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调整。

     ②变更的主要影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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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
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
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本集团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
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
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
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
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
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
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
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
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本集团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集团
的收入主要为销售钢材及钢材制品取得的收入,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
准则对本集团除财务报表列报无重大影响。

   B: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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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
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
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将除了在公开市场交易活跃并且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外,其他任何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下列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合同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含减
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即 2018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8 年年初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进行调整。

   C: 解释第 9-12 号

   本集团按照解释第 9-12 号有关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
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
调整。

   采用解释第 9-12 号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D:财务报表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一控制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018 年 1 月 1 日
 应收票据                           9,693                             (9,693)
 应收账款                           2,463                             (2,46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               12,156                  12,168
 存货                              11,643              3                                       11,646
 在建工程                           1,040                                     2                 1,042
 工程物资                               2                                 (2)
 应付票据                             240                               (240)
 应付账款                           8,439                             (8,43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679                   8,679
 其他应付款                         1,544                                 93                    1,637
 应付利息                              93                                (93)


    (续)                                                         资产负债表
            报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一控制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018 年 1 月 1 日
 应收票据                           9,632                             (9,632)
 应收账款                           3,121                             (3,12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753                  12,753
 在建工程                             947                                     2                   949
 工程物资                               2                                 (2)
 应付票据                             240                               (240)
 应付账款                           8,271                             (8,27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511                   8,511
 其他应付款                         1,393                                 85                    1,478
 应付利息                              85                                (85)




                                                                                                        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半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利润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            会计政策变更后
           报表         2017 年 6 月 30 日              同一控制影响         响                 2017 年 6 月 30 日

 管理费用                               629                                        (68)                              561
 研发费用                                                                            68                               68


 (续)                                                                   利润表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影            会计政策变更后
           报表                                         同一控制影响
                         2017 年 6 月 30 日                                  响                 2017 年 6 月 30 日
 管理费用                               607                                        (68)                              539
 研发费用                                                                            68                               68


   本集团按照财会【2018】15 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比较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公司《2018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四、24(1)中不追溯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8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重分类
                     2017 年 12 月 31                                   重新计量新金融          2018 年 1 月 1 日
报表                 日                 新收入准则      新金融工具影      工具准则影响
                                              影响                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9                            (7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80                 (173)                   50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9                                           39
负债:
预收款项                       5,581          (5,581)
合同负债                                       5,581                                                        5,581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3)                                                  (174)                  (177)
未分配利润                     7,606                                                      1                 7,607

(续)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

报表                                               重分类
                      2017 年 12 月 31                                重新计量新金融
                                         新收入准则    新金融工具影                        2018 年 1 月 1 日
                      日                                                工具准则影响
                                               影响              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9                           (7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80             (173)                   50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9                                       39
负债:
预收款项                        4,869        (4,869)
合同负债                                      4,869                                                    4,869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3)                                            (174)                  (177)
未分配利润                      7,510                                                  1               7,511


    E:对 2018 年报表影响

    因为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公开市场
有报价的股权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8 年 1-6 月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减少 8 百万元,所得税费用减少 2 百万元,减少 2018 年 1-6 月净利润 6 百万元,对 2018
年 6 月末净资产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增加两家子公司:本公司投资设立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同一控制下
合并取得鞍钢气体有限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