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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10-3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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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义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郭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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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91,815          89,204                94,886              -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872          49,973                52,291              -2.71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6,951           15.95                77,813              1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5            40.73                6,855               8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76            47.23                5,927               79.0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740               127.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4            40.93                0.947               8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            39.24                0.936               78.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1      上升 0.59 个百分点         12.47         上升 4.11 个百分点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1、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完成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朝阳钢铁按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原则并入本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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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
                                              项目
                                                                                                             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2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20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9


  合计                                                                                                        92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3,569 户,其中 H 股 484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31   4,21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7   1,075,760,210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98    650,000,0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04    292,567,418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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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0.36    26,164,200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其他                     0.22    15,584,100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其他                     0.17    12,375,802        -          -             -
红-005L-FH002 深

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0.15    10,743,573        -          -             -

梁耀辉                                   境内自然人               0.14    10,440,000        -   冻结        10,44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218,547,330     人民币普通股               4,21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075,760,210    境外上市外资股              1,075,760,21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6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92,567,418     人民币普通股                   292,567,41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575,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75,900


阿布达比投资局                                               26,16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64,2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15,584,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84,1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2,375,802     人民币普通股                    12,375,802
-005L-FH002 深

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743,573     人民币普通股                    10,743,573


梁耀辉                                                       10,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0,000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
                                                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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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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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7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产品试制费用增加影响。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7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人民
币66百万元影响。
     3、本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增加影响。
    4、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6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人
民币23百万元,二是商品期货投资收益减少人民币49百万元影响。
    5、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影响。
    6、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
要原因一是公司适时把握国家抓环保、去产能,钢材市场持续向好的有利契机,优化产业布局,做精做强
钢铁主业,协调发展非钢产业,全面提升创收创效能力;二是紧盯市场变化,强化品种结构调整力度;三
是深入推进系统降本,降低全流程工序成本;四是强化费用预算控制,严控各项费用开支;五是择机采购
和期现结合,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完成对朝阳钢铁的收购,利润同比增加。
      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773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转回增加人民币348百万元,二是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人民币425百万元影响。
       8、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69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广州汽车钢借款人民币180百万元影
响。
      9、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和留
抵税额较年初增加影响。
      10、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1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技改等工程支出及工程物资到
货影响。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04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影响。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16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负债影响。
     13、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500百万元,原因是偿还超短融债券人民币1,500百万元影响。
     14、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安全生产费影响。
    15、未分配利润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132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人民币6,855百万元,二是分配股利减少人民币1,725百万元,三是期初数调整增加人民币2百万元影响。
     16、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6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33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额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增加额影响。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209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购建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增加人民币474百万元;二是收购朝阳钢铁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人民币1,554百万元影响。

                                                                                                  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200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金减少人民币5,380百万元;二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人民币3,829百万元;三是分配股利、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人民币1,172百万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事由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对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山钢铁或鞍山钢铁
                 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的权利。
                 (4)如鞍山钢铁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公司构成或可能构
      鞍         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要求时,鞍山钢铁将出让鞍山钢铁所
 资
      山         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你公司优先
 产              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钢   同
 重              (5)如果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或                     未
      铁   业                                                                                     长
 组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鞍山钢铁及其                    违
      集   竞                                                                         2007 年 05 期
 时              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转让给                    反
      团   争                                                                         月 20 日    有
 所              你公司。                                                                              承
      有   承                                                                                     效
 作           (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同等投资资格的前提下,                        诺
      限   诺 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应先通知你公司。
 承
      公         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需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给你公
 诺
      司         司。如你公司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才
                 有权进行投资。
                 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仍需将新业
                 务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或继续从事与你公司不
                 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你公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的业务。
                 鞍山钢铁所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家规定对承诺的内容做
                 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项鞍山钢铁有权从事。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
                 (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你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
                 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已投产的钢铁主业生产
                 项目,因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竞争关系的一
                 切承诺,如有与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准。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四、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入
                                                           权益
                                                  本期公
                                           期初            的累   本期   本期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投 会计计          允价值                        报告期 期末账 会计核 资金来
                                           账面            计公   购买   出售
 品种    代码       简称   资成本 量模式          变动损                         损益   面价值 算科目      源
                                           价值            允价   金额   金额
                                                   益
                                                           值变
                                                            动

                                                                                                交易性
                    株冶          公允价                                                                 自有资
 股票   600961              81              39     -11      -      -      -      -11      28    金融资
                    集团          值计量                                                                   金
                                                                                                  产

         合计               81      -       39     -11      -      -      -      -11      28       -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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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投
                                                                                          计提
衍生                                                                                                      资金额
                                                                            报告   报告   减值
品投           是否   衍生品    初始                                 期初                                 占公司 报告期
       关联                                                   终止          期内   期内   准备   期末投
资操           关联    投资     投资         起始日期                投资                                 报告期 实际损
       关系                                                   日期          购入   售出   金额   资金额
作方           交易    类型     金额                                 金额                                 末净资 益金额
                                                                            金额   金额   (如
名称                                                                                                      产比例
                                                                                          有)
                                                                                                          (%)

鞍钢                   期货
        无      否                1      2015 年 4 月 29 日    -     243    1,121 1,036    -      221      0.43     -22
股份                   套保

              合计                1              -             -     243    1,121 1,036    -      221      0.43     -22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18 年 03 月 26 日
披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不适用
披露日期(如有)

                               (1)    市场风险,持仓品种为钢铁产业相关品种,与公司现货经营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定期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 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但对市场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有期现货对冲
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 后,风险可控。
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2)          持仓品种流动性充裕,无流动性风险。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3)          期货交易所对持仓品种进行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较小。
法律风险等)                   (4)    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持仓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批准。公司已对相关法律
                               风险进行评估,按国家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铜、镍;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焦煤、焦炭; 2018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
                               年 1 月 2 日结算价:螺纹 3842 元/吨、热轧 3893 元/吨、铜 55140 元/吨、镍 98750 元/吨、
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
                               铁矿 540 元/吨、焦煤 1325.5 元/吨、焦炭 2005.5 元/吨;2018 年 9 月 28 日结算价:螺纹 3942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
                               元/吨、热轧 3846 元/吨、铜 49970 元/吨、镍 103510 元/吨、铁矿 493 元/吨、焦煤 1258 元/
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
                               吨、焦炭 2237 元/吨。公允价值变动:螺纹+100 元/吨、热轧-47 元/吨、铜-5170 元/吨、镍
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4760 元/吨、铁矿-47 元/吨、焦煤-67.5 元/吨、焦炭+231.5 元/吨。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
                               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
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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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1、公司总体情况;
                                                                          2、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
                                                                          3、公司向鞍钢集团购买的铁精矿定价
                                                                             原则;
2018 年 09 月 05 日     其他                    机构
                                                                          4、公司环保治理情况;
                                                                          5、公司资金需求计划;
                                                                          6、公司上半年成本控制情况;
                                                                          7、公司是否存在外汇风险。

                                                                          1、公司总体情况;
                                                                          2、公司生产销售情况;
                                                                          3、公司绿色发展能力情况;
2018 年 09 月 07 日     其他                    机构                      4、公司向鞍钢集团购买的铁精矿定价
                                                                             原则;
                                                                          5、公司是否存在外汇风险;
                                                                          6、公司员工及绩效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