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现有总股本 7,234,807,847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H 股为 1,085,800,000 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1,591,657,726.34 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截至 2018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利润 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调整每 股现金分红。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1 现有总股本 7,234,807,847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 H 股为 1,085,8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7,234,807,847 股(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H 股为 1,085,800,000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9,405,250,201 股(其中 A 股为 7,993,710,201 股,H 股为 1,411,540,000 股)。 A 股股东扣税说明如下: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公司 A 股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权益分派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2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股东分 红派息事宜,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 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权益分派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的 A 股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在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 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A 股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 A 股总数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0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9 日 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负担。 4.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3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 比例 行 送 其 比例 数量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新 股 它 (%) 股 1. 人 民 币 普 6,149,007,847 84.99 - - 1,844,702,354 - 1,844,702,354 7,993,710,201 84.99 通股 2. 境 内 上 市 - - - - - - - - - 的外资股 3. 境 外 上 市 1,085,800,000 15.01 - - 325,740,000 - 325,740,000 1,411,540,000 15.01 的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4,807,847 100.00 - - 2,170,442,354 - 2,170,442,354 9,405,250,201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9,405,250,201 股摊薄 计算,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85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郭丽娜 咨询电话:0412-6729192 传真电话:0412-6727772 九、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