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8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现有总股本 7,234,807,847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H 股为 1,085,800,000 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1,591,657,726.34 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若截至 2018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利润
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调整每
股现金分红。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1
现有总股本 7,234,807,847 股为基数(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
H 股为 1,085,8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7,234,807,847 股(其中 A 股为 6,149,007,847
股,H 股为 1,085,800,000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9,405,250,201
股(其中 A 股为 7,993,710,201 股,H 股为 1,411,540,000 股)。
       A 股股东扣税说明如下: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公司 A 股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帐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本次权益分派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2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股东分
红派息事宜,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 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权益分派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的 A 股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在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
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A 股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
A 股总数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0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9 日 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负担。
   4.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3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
                                 比例 行 送            其                                 比例
                     数量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新 股             它                                 (%)
                                      股
1. 人 民 币 普
               6,149,007,847 84.99 - - 1,844,702,354 - 1,844,702,354 7,993,710,201 84.99
通股
2. 境 内 上 市
                             -       - - -              - -               -           -          -
的外资股
3. 境 外 上 市
               1,085,800,000 15.01 - -         325,740,000 -   325,740,000 1,411,540,000 15.01
的外资股
股份总数         7,234,807,847 100.00 - - 2,170,442,354 - 2,170,442,354 9,405,250,201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9,405,250,201 股摊薄
计算,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85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郭丽娜
     咨询电话:0412-6729192
     传真电话:0412-6727772
     九、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

                                                 4